湖北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2023年湖北三新招聘公告:为进一步助推乡村振兴,支持乡村电网运维与营销服务发展,充实基层供电服务力量,湖北省各市(州、区)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22年供电服务职工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市州供电公司所属集体企业性质的供电服务公司,主要负责各市(州、区)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所属乡镇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现场巡检维护、故障抢修等工作,以及0.4千伏及以下客户用电检查、反窃电、抄表、收费、催费、计量装拆、业扩勘察、用电信息采集运行维护、优质服务等工作。
招聘条件
1.近一到两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武汉地区非电工类专业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招聘专业见附件1。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服从企业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4.县域属地农村生源优先。
5.专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3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条件优秀或愿意赴艰苦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供电所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艰苦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包括:十堰郧县、竹山县、房县、郧西县、竹溪县、丹江口市;宜昌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远安县;恩施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黄石阳新县;襄阳谷城县、保康县、南漳县;孝感孝昌县、大悟县;黄冈团风县、红安县、蕲春县、麻城市、英山县、罗田县;咸宁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神农架。
招聘计划
2023年湖北省各市(州、区)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共计招聘约1000人。
序号单位招聘计划
1湖北既济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60人
2荆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150人
3黄石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24人
4宜昌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95人
5襄阳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100人
6孝感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98人
7荆门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55人
8黄冈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110人
9鄂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13人
10咸宁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60人
11十堰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55人
12随州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60人
13恩施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100人
14神农架林区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大约20人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上传附件。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下旬,如需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建议报名志愿优先选择属地单位。
(二)资格审核
公司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初审合格人员。简历筛选原则上属地优先,综合考虑招聘计划、岗位需求、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在校成绩等因素。
线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格人员按照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学籍验证报告、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其他各类证书等。学籍验证报告是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请毕业生保证学籍验证报告在2022年9月30日前有效。
现场资格审核重点审查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学籍信息及相关资格认证信息等;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需岗位的专业和年龄要求、所持各类证书证件是否真实有效、各类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学籍学历必须通过学信网验证。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招聘考试
供电服务职工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取综合成绩。各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3。
1.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分电工类、非电工类两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地点: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89号)
2.面试
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3.心理测评
统一组织开展心理测评,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同一市级供电服务公司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
5.体检
招聘单位将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和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者,重新在同一市级供电服务公司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
6.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决策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接到录取通知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如期报到的,需提交延期报到申请,经确认审批后方可延期。逾期未报到也未办理延期手续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按同一市级供电服务公司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
各地市供电服务公司对信息核查无误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建立劳动关系。首次订立劳动合同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条款,原则上不跨县域流动。
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二)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三)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供电服务职工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材料、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四)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六、咨询电话(仅限考生本人咨询)
027-88566446;027-88566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