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海地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支付电费后,拿到了增值税发票,电费已可作为成本通过进项税抵扣降低赋税。这是“营改增”新政实施后,上海首张成功开具的电力用户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根据新政规定,5月起由物业公司支付的小区公共设施电费被纳入“营改增”范围,可作为成本通过进项税抵扣降低赋税。
今年3月,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营改增”涉及的行业及征收方式进行了明确。这意味着电力用户换开电费增值税发票的需求将大大增加;同时,业扩工程、代工工程、住宅配套工程等其他非电费收入业务也将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
通知发布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第一时间响应,成立专项工作组,研判财税体制改革方向,主动适应国家全面“营改增”政策推行,迅速部署各项工作。一方面采用“请进来”方式,邀请税务局专题研讨“营改增”政策,共同商讨公司“营改增”实施方案;另一方面全面梳理和测算“营改增”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业务管理、政策收费等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制定细化方案,并明确落实措施。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国网上海电力及时跟踪并获取最新“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根据政策要求修订制度和完善流程,制定发布告用户书、业务操作手册、开票流程、发票管理等具体规范12项,确保对用户提供优质服务;配套增加税控开票设备45台,在营业厅设置增值税专用柜台,并将责任细化到岗,以满足用户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要。该公司开展10余次业务专题讨论、培训及现场抽查工作,加强政策宣贯,进一步明确“营改增”对公司业务带来的业务、流程、管理等变化。
5月3日,上海首张电力用户增值税发票的成功开具标志着“营改增”政策在国网上海电力的平稳落地。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国网上海电力将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运营机制等,为用户提供更加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
信息来源: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